江西四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
南昌市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:
杨西河同志任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(兼);
戴国飞同志任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;
杨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锻炼两年);
罗国民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锻炼两年);
姜川同志任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锻炼两年);
向彪同志任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锻炼一年);
朱民同志任南昌市象湖梅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锻炼两年);
薛华同志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;
薛凯喜同志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;
乐承毅同志任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;
薄夫森同志任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;
李永强同志任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(挂职锻炼两年)。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:
熊清平同志任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。
吉安市
经研究,市政府任命:
张晓凌为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王舜明为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卢愉为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,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;
詹军庆为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左锋瑞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(兼)。
免去:
卢愉的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。
萍乡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彭魁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;
刘建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汤永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,免去其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职务;
汤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张为同志为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肖洁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;
肖航涛同志为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吴建忠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钟亮德同志为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周志辉同志为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罗鸣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,免去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局长职务;
陈刚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局长,免去其市高铁枢纽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聂志勇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洪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,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;
蔡兵武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;
康辉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(兼);
贺正华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。
免去:
卢江萍、曾亦之、刘敏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彭春涛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;
杨宏亮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肖启君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;
肖岚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局长职务;
漆跃峰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;
余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;
王绍林同志的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;
黄剑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;
兰子建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。
鹰潭市
经研究,任命:
罗徽同志任中共鹰潭市审计局党组成员,
免去其中共鹰潭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;
姚琼同志任中共鹰潭市审计局党组成员。
冯玮同志任中共鹰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、鹰潭市审计局局长,免去其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(正县级)职务。
杨芳同志转任鹰潭市审计局二级调研员职级,免去其中共鹰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、鹰潭市审计局局长。
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
黄海有同志任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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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江西政读
编辑:黄婉琼
校对:王小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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